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于2023年月10月31日19:00-2023年10月31日21:00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
升级内容:
1、更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模板,以及模块名称,开放全省显示通知。
2、优化消息中心历史消息,增加2023年查询条件。
3、新增《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功能。
4、优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
5、优化《企业退役士兵采集》功能。
6、修改《签订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功能。
7、修改《税务注销预检和办理》的《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提示语内容。
8、新增《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税款所属期止修改范围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