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于2023年月7月31日18:00-2023年7月31日19:00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
升级内容:
1、新增《居民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月季度申报》主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季末(本季度)字段”与财报强制校验。
2、优化《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特定项目矿产项目当选择矿业权占用费用,采矿权使用费,矿业权出让收益(出让金额),矿业权出让收益(收益率-探矿权、采矿权)时新增征收子目选项。
3、优化《发票领用》功能,用红色字体增加如下提示:“友情提示:尊敬的纳税人,如您已是数电票试点纳税人,请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点击首页【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直接跳转至开票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