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关于电子税务局【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等功能优化升级的通知(2023年4月27日)

发布时间:2023-04-27 15:39:00   作者:江苏税务

尊敬的纳税人:

电子税务局于2023年4月27日18:00-2023年4月27日19:00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

 

升级内容:

1、优化《组织临时登记用户登录》取数逻辑。

2、调整《增值税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附表二数据准备区获取进项发票切换数电发票。

3、根据数电发票上线业务要求,优化《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功能:

     1)对于存量纳税人,不允许核定数电发票;

     2)对于首次核定票种的纳税人,只默认一行数电票,其余票种不允许核定;

     3)不允许纳税人新增纸电发票票种(13、11);

     4)已核定全电票种纳税人,同时也有纸电票票种的,增版增量功能中,不允许变更纸电票种记录。

4、优化《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功能:协议信息采集查询委托人信息,过滤纳税人状态为注销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