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关于逾期申报简易处罚、首违不罚套餐上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1 09:57:07   作者:江苏税务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即日起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上线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套餐,纳税人(缴费人)可自行选择在线办理逾期申报简易处罚、首违不罚。
      一、本套餐适用情形
      (一)您当年度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申报违法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定,您的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或“首违不罚”情形。
      1.适用简易程序处罚情形:对个人/个体工商户处以200元(含)以下罚款的违法违章行为;对单位处以3000元(含)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适用“首违不罚”情形:对当前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违法行为,如果是当年度首次发生并且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改正(办理逾期申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二、本套餐基本流程
      (一)适用简易处罚情形
      处罚套餐告知--->责令限期改正文书查收--->拟处罚结果告知(适用简易处罚情形)--->陈述申辩--->处罚决定书查收--->缴纳罚款(处罚业务办结)--->提醒纳税人纠正违法行为(办理逾期申报)
      (二)适用“首违不罚”情形
      处罚套餐告知--->责令限期改正文书查收--->拟处罚结果告知(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纠正违法行为(办理逾期申报)--->不予处罚决定告知--->陈述申辩--->处罚业务办结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江苏省电子税务局逾期申报简易处罚套餐操作手册(纳税人版)》。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2年3月31日